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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甘岭供热站4台废旧锅炉捆绑处置

  • 区域:黑龙江伊春市伊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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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03-08 14:56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上甘岭供热站4台废旧锅炉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0506)

挂牌价 909,472.7 元
保证金 300,000元
存放地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供热站一分站、二分站附近,请意向受让方自行确认。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08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3-14 17:00:00
项目名称 上甘岭供热站4台废旧锅炉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WZ240096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3-08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4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供热站一分站、二分站附近,请意向受让方自行确认。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为4台废旧锅炉捆绑转让(不拆分),标的仅包括锅炉主本体、鼓风机、引风机、除尘器、上煤系统和除渣系统。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2、由于转让标的目前仍在使用,预计于2024年4月15日之后可实施拆除工作,受工期限制,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拆除、装运、还原场地,具体施工时间由双方协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540200.00
评估基准日 2023-04-06
评估机构 黑龙江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909472.7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友好区供热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230704731269214R

注册地: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

法定代表人:王春森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友好区供热服务中心企业信息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伊春市友好区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捆绑转让,部分零部件可能丢失,具体按展示现状及展示确定部分进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6、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0、本公告为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重新挂牌。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受让方于2024年4月15日之日起实施拆除工作,受工期限制,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拆除、装运、还原场地完成。具体施工时间由交易双方在废旧资产转让交割合同中约定。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运并承担转让标的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问题。交割结束后需保持现场环境整洁,转让成交后标的不退不换。转让标的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另行向转让方交纳拆运保证金5万元,该笔拆运保证金不包括在成交价款中。受让方在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资产转让交割合同,并另行向转让方交纳拆运保证金5万元。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发票。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13845886278
特别说明:转让标的地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意向受让方在参观展样前需要提前联系转让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3-08 09:00:00 至 2024-03-14 17:00:00
报名手续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意向受让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转让方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
以上材料须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3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3-08 09:00:00-2024-03-15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1:转让标的明细表.pdf
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附件3:转让标的图片.rar

附件4: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那先生 0451-87200139、李女士 0451-87200195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其 他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1、转让标的为4台废旧锅炉捆绑转让(不拆分),标的仅包括锅炉主本体、鼓风机、引风机、除尘器、上煤系统和除渣系统。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2、由于转让标的目前仍在使用,预计于2024年4月15日之后可实施拆除工作,受工期限制,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拆除、装运、还原场地,具体施工时间由双方协商。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资产转让交割合同,并另行向转让方交纳拆运保证金5万元。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废旧资产转让移交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发票。

信息来源:https://www.ejy365.com/info/ejy1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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