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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闲置设备公开处置

  • 区域:重庆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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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02-24 14:15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处置公告


第一部分:竞价人须知

1.项目名称: 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闲置设备公开处置

2.出售方式:公开竞拍

3.相关要求:按成交竞价人与标的物出售企业签订的安全及现场管理协议执行。

4.执行期限:以与标的物出售企业竞价项目要求及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5.出售范围:见竞拍项目

6.结算方式:按与标的物出售企业签订合同执行

7.竞价预备会:无

8.竞价货币:人民币(含税)

9.竞价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从竞拍截止之日起计算)

10.竞价担保及履约担保:

a.竞价保证金的方式:平台可用余额或电汇(注:须备注为竞价保证金);

b.竞价保证金的数额:按竞价人参与竞价项目规定的竞价保证金订单数额缴纳(多笔订单对应竞价保证金可合并提交);

c.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竞价项目开始前2小时(以竞价保证金到平台方指定银行账户为判定标准);

d.汇入账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

账 号:9558853100011248469

汇入账户名称: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竞拍细则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本竞拍项目说明详见本竞价人须知;

1.2本竞拍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通过竞拍方式选定成交人。

2.合格的竞价人

2.1凡通过CME数智采购平台注册后完成资格预审的,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的潜在竞价人均可自愿参加自主公开竞拍。

2.2涉及特许资质(如:危废、爆破、拆除等)的,由标的物所属企业负责特许资质审核,平台仅对潜在竞价人进行一般合规性资格审查。

3.竞价费用

无论竞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竞价人均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竞拍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竞价

4.竞价

4.1竞价规则:单项每报价一次时间延时5分钟,整包每报价一次时间延时10分钟,直到无人竞价后自动结束。

4.2竞价人可先到机电集团下属企业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技术要求、预计数量、拉货要求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价报价的情况。

4.3竞价人须按市场行情如实填写报价,不得出现围标、串标、弃标、欺诈及恶意报价等行为,也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违规者取消此次报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2年内不得参与平台内所有处置项目的竞拍。

恶意竞价判定标准为:凡报价超过正材价格的视为恶意竞价,参照标准如下:

a. 有色金属以竞价当日上海有色金属交易所收盘价为依据;

b. 黑色金属以重庆机电数智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最近一次招标价为依据;

c. 闲置设备以同类设备当期出厂价为依据。

5.竞价有效期

竞价有效期见本须知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均保持有效。

6.竞价保证金

6.1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平台成交结果发布后,平台将未成交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直接退款到平台余额,未成交竞价人使用余额提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无息原路转账至未成交竞价人账户;

(2)平台成交结果发布后,若因标的物出售企业原因终止交易,且向平台提交的审批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竞价保证金无息原路转账至成交竞价人账户。

6.2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报价成交后,成交竞价人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对成交项目的成交价格进行确认的;

(2)项目成交价格确认后,因成交竞价人自身原因不予执行的;

(3)成交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明文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平台将不予退还成交竞价人对应项目竞价保证金,且在2年内拒绝其参与平台竞价活动。

7.现场踏勘

请各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到标的物出售企业现场踏勘实物,如竞价人不参与现场踏勘,不查看实物而直接报价造成的报价偏差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企业名称: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踏勘地址:南岸区茶园机电路18号

联 系 人:冷老师

联系方式:15823867318

三、成交

8.报价确定

8.1本次竞价项目均设有起拍价,该起拍价由标的物出售企业自行设置;

8.2高于或等于起拍价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

8.3本次竞价项目每个单项/整包的成交方均为一家。

8.4平台方向最高报价人发出《报价执行通知书》,由最高报价人确认结果;

8.5平台方向标的物所属企业发出《报价确认通知书》,由标的物所属企业确认结果。

9.成交结果发布

9.1成交报价确定后,由平台方公开发布成交结果,成交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执行由平台方发布的成交结果;

9.2若竞价项目第一次未征集到潜在竞价人报名,则由平台方重新发布竞价公告;若仍未征集到潜在竞价人,则该竞拍项目自动流拍,由标的物所属企业重新调整起拍价后再次发布竞价公告,直至本项目成交为止。

9.3成交结果公布后,成交竞价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次高竞价人替补;若次高竞价人不同意执行,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竞价人出价高低依次替补;若所有竞价人均放弃的,该项目做流拍处理,由平台方重新组织竞拍。

9.4由标的物出售企业负责按照成交结果与成交竞价人签订合同及现场管理协议,并执行。

10.履约保证金(占用余额)及交易服务费

10.1平台方按成交竞价人与标的物所属企业实际交易总金额的3%向成交竞价人收取交易服务费。

10.2成交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后将自动转成交易服务费的履约保证金(占用余额),待该竞价项目交易执行全部结束后(收货确认),此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

10.3 履约保证金(占用余额)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由成交竞价人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补足;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剩余部分,则自动结转到平台可用余额,使用余额提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转账退还到成交竞价人账户。

10.4未及时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该成交竞价人列入“黑名单”管理。

第三部分:执行要求

1.合同签订

自平台方发出成交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成交竞价人、标的物所属企业及平台方在线上签订三方电子合同;成交竞价人与标的物所属企业在线上签订相关方安全及现场管理协议等。

2.提货及结算

2.1成交竞价人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标的物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全额缴纳货款(或预付款)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逾期未完善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平台方将不予以退还该项目履约保证金。

2.2成交竞价人与标的物所属企业签订合同时,标的物所属企业根据标的物预估价值自行收取标的物履约保证金,平台方不再代收标的物履约保证金。

2.3因成交竞价人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的,除平台方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外,标的物所属企业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物另行处置。情节特别严重的平台方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2年内不得参与平台处置竞价活动,同时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4成交竞价人装运标的物所需的人工、吊装、装卸、运输及安全、环保等(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均由成交竞价人自行负责。

3.其它要求

3.1成交竞价人须严格执行标的物所属企业关于废旧物资及闲置设备关于计量、付款、出门,以及安全环保等的相关规定。

3.2成交竞价人在提货过程中有维护作业现场的义务,对提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有打扫及清运义务。

3.3成交竞价人须严格按照标的物所属企业要求的时间及进度完成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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