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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报废处置

  • 区域:广东佛山市禅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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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浏览37
  • 更新:2024-01-29 16:22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医疗器械报废处置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时间: 2024-01-29 14:32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清单:

具体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医疗器械报废处置服务

CGB-SB-N-20230243

现场确认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特定资格要求:医疗器械(设备)回收资质;

6.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止。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项目内容,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价。

现场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竞价文件(见附件内容,并按要求填写);

(2)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5)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及报价单请同步发送至采购管理科邮箱fsfycgb@163.com。

四、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诚信原则,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对资料造假、采购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保质期等超出先期正式报价单等不良行为,列入不诚信名单,交监督小组处罚。

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名/无效响应: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五、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会议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2.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医疗装备科冯老师,电话:0757-82969855。(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附件:

竞价文件.docx

医疗装备科 采购管理科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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