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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瓶卖了3522元,南京14瓶“贪官茅台”司法拍卖最终落槌
这次拍卖从4月15日上午10点开始,相关机构受法院委托,对这14瓶贵州茅台酒给出的市场估价为36162元,法院将起拍价定为25314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拍卖一开始便竞价激烈,起拍不到7分钟叫价已超过了市场估价。16日上午10点16分,在按规则经历5次延时后,这次拍卖最终以49314元的成交价落槌,超过市场股价13152元,溢*达94.8%。
平均每瓶卖了3522元,南京14瓶“贪官茅台”司法拍卖最终落槌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拍卖的14瓶茅台酒来自高淳法院审理的一起受贿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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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20年,杨某辉在担任南京市高淳区建筑工程局建筑管理科副科长、区城建局建管科副科长(正科级)及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年检、升级,以及区外建筑企业投标备案、民工实名制管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区外建筑企业投标备案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78万余元以及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9万元、贵州茅台酒18瓶,折合人民币共计201万余元。
2020年4月,杨某辉因涉嫌违法问题被南京市高淳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7月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逮捕。2020年10月,高淳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98万余元、赃物茅台酒14瓶,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