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废玻璃收购公司大量回收废玻璃碎玻璃,玻璃既不是晶态,也不是非晶态,也不是多晶态,也不是混合态。理论名称叫玻璃态。玻璃态在常温下的特点是:短程有序,即在数个或数十个原子范围内,原子有序排列,呈现晶体特征;长程无序,即再增加原子数量后,便成为一种无序的排列状态,其混乱程度类似于液体。在宏观上,玻璃又是一种固态的物质。
玻璃就是这样一种物质。造成玻璃这种结构的原因是:玻璃的粘度随温度的变化速度太快,而结晶速度又太慢。当温度下降,结晶刚刚开始的时候,粘度就已经变得非常大,原子的移动被限制住,造成了这种结果。所以,玻璃态类似于固态的液体,物质中的原子永远都是处于结晶的过程中。
玻璃瓶的回收、循环利用,可谓善莫大焉。既节约了资源和能源,又实现了垃圾减量,减轻了环卫部门的工作量,节约了填埋垃圾的土地,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必由之路。
由于具有阻隔性强、透明度高的优点,玻璃瓶被广泛用作啤酒、饮料、调味品和化妆品等的包装容器。这是一个新旧瓶共存的特殊市场,并以旧瓶居多。在包装产品中,玻璃瓶的生产是耗能最多的之一,因此企业对其自家玻璃瓶回收再利用是很有价值的。
虽然白酒瓶、药品(医用)瓶几乎不进行循环利用,但这些玻璃包装回收之后,也可以制成其他有用材料,例如将玻璃碎片用于建筑用砖、玻璃棉绝缘材料、反光板材料和服装用装饰品,也可以用来生产污水管道,制取石棉瓦等各种建材与日常用品。
废旧玻璃除了用作生产生活外,更重要的是废旧玻璃回收可以节能环保,避免对地球产生过多的消耗负担。环保部门应该积极强化包括汽车强化挡风玻璃、电视机及显示器萤幕、照明灯具玻璃等各类废玻璃回收再利用工作,使废旧玻璃赋予废弃物不同的新生命,塑造垃圾减量,打造全新的环保生活概念。
现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进行了法律约束,对生产者、销售者与包装物进口者提出法定要求,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这一法律只对包装物处理利用给出了一个大致要求,并没有提出细化要求,不能真正落实生产者的回收责任。
在环保意识强的法治社会,加强立法是必要的,各地现在正在推进垃圾分类的立法,应该在立法中把玻璃瓶的强制性回收、循环利用纳入进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玻璃瓶回收工作的规范化和再生利用工作的长远化。